相关问答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2017年杭州高温补贴政策2017年杭州高温...
1、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规定高温补贴强制执行。新办法还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而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今后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将支付相应的违法成本。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7年度确立了在夏季三个月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所有的企业都应该为职工发放高温补贴。这不仅是一项规定,同时也是单位人性化关怀职工的一种表现。但是不发高温补贴是不符合规定的,所有单位企业都要严格按照标准发放,不能剥夺职工的享受津贴的权利。
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者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118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8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