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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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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时,使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5个月的工资)。另外,生育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使用者支付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
1、首先,您要确定一下具体的怀孕时间,如果在4月10日发邮件的当天已经怀孕,所以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是由于您并不知情,是因重大误解提交的辞职申请,这样,您有权申请仲裁委员会撤销,如果仲裁委员会撤销了这份辞职申请,您可以协商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2、其次,对您不利的是,尽管我们劳动合同法规定孕期内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并未禁止员工个人申请离职,即孕期内如果员工个人申请离职,是不可以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 3、现在,您应尽快到医院确诊怀孕的具体时间,并且由于单位尚未对您的辞职申请进行审批,您可以向单位提交书面文件,明确表示撤回辞职申请,自己不再离职。 一般情况下员工发现怀孕后,又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很难得到支持,但是如果您能确定自己的提交离职申请时确实不知道已经怀孕,并有证据证明,有可能依据重大误解,要求撤销辞职申请,否则,很要求继承履行劳动合同。 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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