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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或协助卖淫罪,要被判刑的。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件,申请,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若还不清楚,可来电或预约咨询我们。...
想拘留机关了解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涉嫌介绍卖淫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根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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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皮条,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提到的“招嫖”,这是违法行为,属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共场所”,主要是指街道两侧、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认定拉客招嫖,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卖淫人员必须有拉客招嫖的具体行为,如有公开拉扯他人、阻挡他人等行为,并有向他人要求卖淫的表示。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的证据,不能认定构成拉客招嫖。二是拉客招嫖必须是卖淫人员自己招引嫖客的行为,而不是介绍他人实施卖淫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就不用坐牢,就是行政拘留以及罚款,但是如果涉及刑事处罚的话,就一定会坐牢并且处罚金。
拉皮条,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提到的招嫖,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在公共场所招揽客人,将被罚款5天以下或500元以下。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可以在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情况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了认定吸引客人,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卖淫者必须有吸引客人的具体行为。公开拉别人,阻止别人等行为,有向别人要求卖淫的表现。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的证据,不能认定构成拉客招嫖。二是吸引客人的妓女必须是卖淫者自己吸引客人的行为,而不是介绍他人实施卖淫的行为。帮助介绍妓女,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成立时,应予以处罚。《刑法》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输人员或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一、拉皮条概念: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条文: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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