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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证明丢失,能否办理房产证?该如何解决?

2024-11-18
如果房地产出现遗失现象,根据地方房地产登记相关法规的规定,产权人应于本地报纸发布声明以示遗失,并前往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查验档案资料。同时,产权人还需亲自前往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签署追责声明,并向该部门递交补办申请。待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随后在报纸上公开刊登遗失声明,经过公示期长达半年且无任何争议之后,方可进行补发,并在新生成的房地产证上附加“补发”标注。 在办理房地产证遗失补发登记手续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五类必备材料: 1. 由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格; 2. 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 已刊登遗失声明的全版报纸原件; 4. 档案查询结果材料,该文件需附有档案管理部门查档专用章; 5. 提供遗失房产证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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