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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名字错了,可以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
公民最初的户籍登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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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是不会无缘无故从家里的户口本删掉的,你删掉的原因和理由是什么是读书外迁还是其他如果是读书外迁,那么如果你没有找到挂靠单位,或者买房分户等,户口还是会回到原籍的,这和分户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二,分户的条件及流程(内容来源:北京日报,东方网--中国频道)具体还是要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为准:本市农村地区办理迁移户口问题,需要携带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亲属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房产手续(合法的房产手续包括农村宅基地证,未发宅基地证的,提供乡镇规划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区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产权的分家单、析产、赠予以及继承的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有关房屋产权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司法文书。)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农业人口分户还要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1、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原常住户籍信息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或者更新后,原来的就已经注销了,不需要再办理更正手续; 3、如果现在的户口本上的信息有误的,可以更改:应该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前的及现在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证明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建议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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