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人异议之诉,是指债务人以排除执行根据的执行力为目的即债务人对于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私权,主张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理由,并在执行程序结束前,请...
1.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如果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2、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对于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焦点是,代位求偿权是否可以转让,自兴公司是否可以受让并行使代位求偿权。对此保险代位与债权转让,法院讨论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是规范私权行使界限的现代法理原则,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意思自治的范围内自由行使和处分其权利。代位求偿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请求权,既然现行法律对代位求偿权是否可以转让未有规定,保险人就可以转让其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何况,保险人的转让行为正是基于自身利益和其他因素考虑后的结果,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债务人失踪,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