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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出现自己的车子借给他人或者卖给他人,却没来得及过户的,如果发生车祸该不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哪些情形发生交通事故不用车主承担责任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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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相对方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有以下行为,对方负责,对方没有责任:1、当事人逃跑,现场变动,证据消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验证交通事故的事实。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在红灯下继续通行。4、当事人驾驶汽车超过禁止横穿的道路中心线或隔离设施与道路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5、当事人驾驶汽车进入非汽车道或非汽车通行范围,与同向行驶的非汽车相撞。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与行人相撞。7、当事人驾驶车辆碰撞依法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8、当事人开车不避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护车。9、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装载物在散落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10.当事人驾驶汽车后退时,与汽车后面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11、当事人驾驶非汽车在非汽车道上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2、当事人驾驶非汽车在非汽车道上超过同向行驶的非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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