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未经女方签字或者事后未追认的债务,则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由借债一方负责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2、如果借债一方主张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
景律师回复:感谢您的咨询,可以电话详尽咨询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景律师联系方式:137XXXX83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起诉离婚是一个选择,毕竟,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们夫妻的感情早已不存在了。当然,离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他在你们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笔债务如果确系存在,且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那么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男方自行偿还。只是,如何判断,仅凭你现在的口述情况是不好判断的,最好能请律师为你进行一些调查取证的工作,这样才能帮你更清楚的解决问题。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