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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说明吧。一般银行承兑汇票背面出现差错,都是通过写说明的方式解决,常见的错误有:被背书人名称写错、盖章不清楚、盖错章、章盖到边框外等等。...
不可以,起诉。。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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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往的经验,一般情况需要对方在出具证明的同时,顺便附上他在办理法人变更时,银行授理业务所需要的相关单据,如《变更印鉴申请书》之类的单子,上面有前后两个不同的法人章,有银行受理章,还有单位公章,当然每个银行的要求都不一样,保险点你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出票行。
因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证明格式如下:证明银行:(银行票据上付款方全称)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该票据具体资料如下:票号:出票日子: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汇票金额:(人民币)汇票到时日: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行: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大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证明内容:粘贴单处、被背书人处的财务章,名章盖章不清晰,写错字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纷争由我公司承受,请贵行予以解付为盼!特此证明公司印章如下:有限公司年月日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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