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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并前的股权数来分配,股东的股权比例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变更。合并后,注册资本就是AB。各个股东按照原来的持股数量合并到合并公司里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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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相应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权益保护:加强信息披露;听取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规定行使权益的条件;股东大会投票时,关联方必须避免表决;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需要正式评估;董事会必须成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独立委员会,对并购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审批;其他保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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