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申请全体回避,不一定仲裁结果就是明显有失公正。 劳动仲裁只是劳动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而已,始终会走到诉讼程序上去的。 因此,你的问题是首先尽快走完仲裁程序,然后走到诉讼程序上去,以便更快解决你的问题。 你若申请全体回避,即使成立,必然在指定仲裁管辖上费很多时间,而且其他仲裁裁决结果不一定令你满意,又要提起诉讼。有点得不偿失。
你好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拓展资料: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