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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所以采取刑事拘留,不能认定嫌疑人就有罪。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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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认定有罪。这个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都没有定罪,哪来的犯罪记录呢?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是不构成犯罪记录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只是被怀疑涉嫌犯罪,只有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犯罪。 前科指以前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公安那记录肯定是有的,但不属于前科,也就是案底。
关于拘役和管制算不算是实体刑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的回答,管制拘役都属于我国《刑法》的主刑。 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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