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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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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1.婚检从广义上说就是婚前保健,包括三方面,即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2.婚前医学检查:询问有无影响婚育疾病的病史和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全身及生育器检查;必要的常规化验及辅助检查。这些检查是在新人和医生的共同配合下完成的。 3.婚前卫生指导:通过看录像、医生讲解等形式,为新人提供一次有关婚育及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课。 4.婚前卫生咨询:通过与医生面对面的交流,可以免费咨询任何有关婚育方面的问题。请放心,新人的担心和困惑都可以向医生倾诉,医生会充分尊重新人的意愿和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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