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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符合顺延情况则自动顺延。 2.具体的操作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怎样维权: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021。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试用期内。 2、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3、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5、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转产转型、技术改造后某些生产岗位消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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