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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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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购房者要检查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完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齐全。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是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出售合同。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买受人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出售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五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在一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还会提供代理交易登记、过户和房产证的服务。但具体流程基本都是开发商办理的,买家无法控制具体进度,无法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共同办理。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领取有关表格→收件初审→调查(评估)→复核→批准→收费→制证。 一、申请 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所需要材料包括:由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有共有人的,必须亲自到场签字盖章)、当事人合法证明、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适用于有承租人的)、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和原房屋产权注销通知书(适用于拆迁货币补偿买二手房的)、书面评估报告(卖方提供)。 二、审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核实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主要审查卖方房屋档案权属是否清晰(交易评估适用于买方付款方式为非按揭的) 四、税费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收件后五个工作日,买方(卖方)凭收件通知单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领取交款通知单,到银行交纳房产税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包括由税务局收取的税金(契税应由买方负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应由卖方负担)、由房管局或房管处收取的房产过户费(过户交易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房产证公本费及印花税由买方负担、由土管局收取的土地证费用、房改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卖方负担)、土地证公本费(买方负担)、中介费(一般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评估费(卖方负担)等。 五、领证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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