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求助。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求助。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属于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语言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求助。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4人已浏览
564人已浏览
30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