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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森林...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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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矿藏、水流、海域。 (二)城市的土地。 (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四)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无线电频谱资源。 (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八)国防资产。 (九)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十)国家机关、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 (十一)国家出资的企业。
国家对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对长辈财产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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