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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进行工伤认定是需要向劳动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即可。并不需要向保险公司写申请材料。但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是需要向社保中心递交审核材料的。...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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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经转移到了保险公司,与你牵涉得很小了。不过要是再开庭的话,你必须要到场的,原聘的律师也应一同到场,要参与诉讼的全过程。
工作已经近一个月了,公司却“依然没和你签定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然现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但不妨碍你们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于你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尚不足一个月,可以视为试用期阶段,那么当公司安排你的工作并不是入职时的职位,那么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2年的法定利益,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剥夺。《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1)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2)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本纠纷中,保险公司在合同中采取上述格式条款方式将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2年法定利益限定为10日,属于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条款,故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保险公司不能据此拒绝赔偿,应赔偿赵某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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