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缓刑期间有重...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缓刑是暂行刑罚的制度。因此,缓刑考试期间不适用减刑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缓刑一般不适用于减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刑,同时依法缩短缓刑考验期限。拘留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理论上来说,缓刑期间再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还可以判处缓刑,但实践中,一般不会再次判处缓刑。相关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