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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申请表》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子女户籍)(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
办理地点:工业园区派出所电话:028-85368506地址:武科西一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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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步骤1:领取并填写《户籍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步骤3:现场办理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新生儿户口需要这些证明: 一、婴儿出生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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