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定哺乳期为一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雇、终止劳动或者雇佣合同。...
员工哺乳一年。哺乳期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1岁,因此哺乳期为一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哺乳期妇女,需要安排哺乳时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哺乳时间的规定是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要再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原则上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果是父亲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予准许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8人已浏览
1,580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8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