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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录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这与单位在求职节目中发出的录用承诺相同。只是理论界认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是《合同法》的承诺。但...
录用通知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仅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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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单位聘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这与求职节目中单位发出的聘用承诺相同。只是理论界认为公司的录用通知书是《合同法》的约定。但无论是以此为要约,还是承诺,录取通知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没有规定。但劳动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根据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签订合同的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环节。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要约是指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一份合同的签订,往往经过要约邀请,往返的几次要约,最后承诺。如果提出要约,不得随意撤回或撤回。否则,承诺承担合同过失责任的合同成立,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书属于什么性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认为是要约,也可以认为是承诺。要约自通知到达之日起生效,接到通知的一方签字确认后,该通知书属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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