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
行政处罚罚款的执行方式: 1、当场收缴罚款;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定性。行政处罚的设定、主体、对象、行为、种类、程序等都必须法定。 2、行政性。实施主体主要是各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系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而为,目的在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3、惩戒性。行政处罚的后果是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对相对人不利,这是一般的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 但行政处罚还具有否定性评价作用,即惩戒性。其目的在于通过惩戒矫正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弥补行政违法行为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损害。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 1、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