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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未有新政策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一规定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保护措施,是防止公积金管理单位非法挪用公积金,而不应成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限制性条件。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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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当事人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第二十九条对计划生育受术者,按规定给予节育假;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其配偶享受七至十天的护理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上述假期内,视为全勤;农村居民可以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集中使用和运作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资金; (2)在指定委托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开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3)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业务; (4)直接或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或借款业务; (5)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6)转移、挪用住房公积金本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截留、坐支业务收入或增值收益; (8)在业务收入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坐支管理费用; (9)列支管理中心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擅自扩大开支标准和范围; (10)擅自设立项目乱收费; (11)超越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手续费; (12)向他人提供担保或抵押贷款; (13)不按规定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14)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15)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按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1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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