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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一)、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房屋赠与公证的手续: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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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进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表格);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公证书(原件); 4.房屋价格评估报告(中报价格明显偏低,必须进行评估);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印章; 6.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印章; 7.契税完税证明; 8.遗赠公证书及遗赠人死亡证明(此项仅指遗赠)。 9.获奖的房屋视同赠与,提交获奖公证书。 10.测绘报告或房产图; 12.买方婚姻状况证明。
我有一个姑姑在国外,想把一套在番禺的房子赠给我和我姐姐。请问我们需办什么手续,交纳什么费用1.你们之间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2.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以对于房地产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3.在办理的过程中注意提交以下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三项: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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