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在调查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各执一词时,作为机动车一方由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你说的这种情况,交警迟延下达事故认定书的确让人生疑,除了向上级反映,敦促早日下达事故认定书外,你也不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就举证责任分担上,会公平地分担举证责任,即由机动机一方举证证明其无过错或过错较小,否则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特殊的可以经批准延长)完成。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若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具是因为肇事方逃逸,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记住,申请要书面申请,要向其正式提交申请书。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单纯的不作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交警做出事故认定是有时限的,除非有法定理由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如果交通事故中交警迟迟不下责任认定书,可以到交管部门了解、协商一下即可,交管部门会给一个合理的答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5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