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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持证人为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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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公证流程是: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随后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产权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最后出具房屋产权公证书。
1、《房屋共有权证》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屋权属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第31条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明白无误地说明:包括《房屋共有权证》在内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规定,是房屋产权登记批准机关——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房屋权利人的惟一法定凭证,显然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共有权证书的房屋共有,实质上是指共有的房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这里所指的“共有的房屋”一般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3、颁发的方式和颁发的部门。 《房屋共有权证》颁发的方式,《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第33条规定:“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4、共有房屋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产生的条件。 (1)房屋继承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的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买卖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相关知识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并不是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归谁了,而是要看房产所有权的登记,房子在进行登记之后,才会获得产权。 如果婚前买房,其中一方出了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出方资房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未出资的话; 到夫妻离婚之时, 首付部分视作出资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则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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