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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它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所以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分公司承担。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子女或晚辈赡养父母或长辈的扶助行为须以子女或晚辈所具备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心理条件为前提。其中心理条件应为赡养者能够自觉地理解赡养行为的法律意义,通过在物质上和生活上对被赡养者的扶助,作出自己履行赡养义务的意思表示。 有些精神病人因病理性精神活动影响,生活懒散,高级意向要求缺乏,行为乖张,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甚至可对自己的亲人实施危害行为,且其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能力,这些人即为无赡养行为能力人。否则,为完全赡养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赡养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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