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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到法院自诉没有时间规定,自诉案件一般从立案到受理不超过七天,如果不予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出不予立案裁定书,向上一级法院要求立案。...
没有时间规定。自诉案件一般从立案到受理不超过七天,如果不予立案,可以要求法院出不予立案裁定书,然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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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法院的排期而定,现在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少案多,积压严重。不过,法律对整个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不能超期不审不判。通常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没有时间规定。自诉案件一般从立案到受理不超过七天,如果不予立案,可以要求法院出不予立案裁定书,然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法院的排期而定,现在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少案多,积压严重。不过,法律对整个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不能超期不审不判。通常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办案期限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四类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依照本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二项的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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