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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个法人可以注册多个公司,但是两家公司不能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两边同时缴费,医保待遇也只能享受一地,不能重复报销。 1、《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换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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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个人同时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实质意义。如果用工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了,本人就没有必要申请。如果用工单位不申请,个人可以自行申请。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合伙企业法的起草中是存在争议的。一种意见认为,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他用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财产是同一份,这样加大了与其参加的合伙企业的交易相对人的风险,对此法律应予限制。另一种意见认为,一个人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他要对每一个合伙企业投入相应的出资,这种出资是他对该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基本保障。同时,他投入其他企业的出资可以看作是对本企业债务的一种担保,如其在本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需要追索他的其他财产的,投入其他企业的财产完全可以用以抵偿债务。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考虑到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相继发生资不抵债情况需要追索其财产的,一是概率比较低;二是发生此类情况还有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交易相对人承担责任,不会损害其利益,其他合伙人因此受到损害的,一方面这属于合伙内部关系,其他合伙人在该合伙人加盟合伙已知其情况,如无异议,则表明他对这种风险予以认可;另一方面他因此受到的损失可以向该合伙人予以追偿。加之借鉴国外的经验,外国法律对此均不禁止,因而合伙企业法通过时,对一个合伙人能否同时参与几个合伙企业的情况未作限制规定。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法对此不予禁止。
可以。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至少是二人,但对人数上限在法律中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可以由二方、三方或更多的当事人来共同签订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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