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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成年人皆自然享有父母住房之使用权。子女能否拥有父母遗产中的居住权益,取决于父母是否以法律文书(如遗嘱、合同)确立此项权利。成年人仅在...
父母不一定享有子女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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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首先,你应与你儿子协商妥善解决毕竟是你儿子。其次,你应为你儿子在1996年购买房子,产权是你,仍属于你的房子。第三,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将该房拍卖,后执行。或者,在查封期间的租金交由你予以执行相应份额。第四,因你儿子在住你的房子,仍有居住房,是可以申请执行的。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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