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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需要承担多大责任?

2022-10-1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俗称的法人代表)是对外行使代表权的公司机构。他对外能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担。正常是依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小公司为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需要依法登记的。你如果没有上述职位,一般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外你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公司向你追偿。但既然你只是挂名的,决策并非你作出的,你没有过错,而且又有内部协议约定作证,是可以对抗公司追偿的。此外,公司资不抵债,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股东负个人责任的(揭开法人面纱除外)。更不用说法定代表人了。所以你的问题的答案是,有效力的,基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ps。唯一明显的风险是,“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这样的人是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通俗地说,也就是有可能对你日后三年内去别的公司当董事、监事、高管构成一定的障碍(前提是符合法条所说的公司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证交所负责人等也有这方面的限制(不过从你描述看来,这类职位与你职业生涯也不会有太多联系)最后,从生活常识看,你们老板会让你顶替这个职位,肯定有他的小算盘,最好多少有点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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