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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
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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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所谓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人们的利益,但是行政机关却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给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为了保护病人及亲属的利益,我们的法律法规给卫生行政机关规定了许多职责,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必须履得自己的职责。如《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组织调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交由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在特定情况下,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移送处理。应当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要求重新鉴定等。如果卫生行政机关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就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对于卫生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病人及亲属要提起行政复议,必须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复议的主体应当是病人,若病人死亡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若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既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本级卫生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医疗过失是指在为患者诊治疾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它背离了医学科学实践活动的目的,扭曲了医疗行为的意图,从根本上说它是医疗行为的负性结果。医疗过失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纠纷,是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医方未尽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可以认定为存在医疗过失,如因此导致损害发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方履行了相应的专家注意义务,不存在医疗过失,患者遭受的损失就不能认为是医疗过失所致,医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师、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内,其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过失行为,均系履行职务行为,应由当事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岗位责任、其应具有相应的诊疗护理行为能力和注意义务,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因主观上缺乏必要的谨慎而未履行注意义务的一种行为状态。 同时,作为判断医疗过失的还有与具体标准对应的抽象标准,就是指其确定医疗行为所应具备的一般注意程度的标准,依该标准达不到注意程度的,认定行为存在过失。 在缺乏法律、规章或规范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具体医疗行为发生时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医疗水准,即一般医疗专业水准,作为确定医疗行为人注意义务的基准,并考虑医疗行为的专门性、地域性、紧急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某项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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