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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
驾照的持有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驾照的持有者就要到驾照发证地交管所或者车管所重新参加交通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还要再去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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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公安部令第139号)第65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评分周期(即评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机动车驾驶证首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照的评分时间为驾照上的认证日期,系统每年在认证日期自动评分。从驾照的第一个认证日期开始,一年是一个评分周期,等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评分周期(即评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首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以此类推。驾照清分时间为驾照发证日期,系统每年在发证日期自动清分。从驾照的第一次领证日期开始,一年是一个评分周期,等等。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得分周期(即得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汽车驾驶执照第一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这种类型不断循环。驾驶执照的评分时间是驾驶执照的发行日期,每年发行日期系统自动评分。从驾驶执照的第一次收据日期开始,一年是评分周期,这样循环。2、驾驶执照的最初收据日期为2010年5月x日,驾驶执照的评分周期为2010年5月x日零时至2011年5月x日24时。3、违法记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值不足12分的情况下,记分系统从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自动清零上一个记分周期的记分值(罚款结算后)4、记分满12分的情况下,必须向驾驶执照发行地的列车员或违法行为地的列车员参加学习,考试科目1(一个记分周期连续2次记分满12分的增发科目3后考试)合格后,才能清零分数。否则,驾驶执照就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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