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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法律法规: 根据《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有: 1、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法定代表人要经登记确认; 3、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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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的说,要解决有要投资的公司吗的问题,要清楚企业真正理解投融资的人很少,不愿意花钱聘请专业的投融资顾问,投融资过程往往十分不顺利。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投融资经验,高超的投融资技能,超强的专业策划能力,广泛的融资渠道,可以为企业进行投融资方案设计与实施,并预防法律风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投融资前,律师可以对投融资项目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方案的合法有效和可操作性。在投融资中,可以参与谈判,起草、审核风险投资协议、信托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对各种投融资方式中可能出现的股权变动,企业管理权共享,资本注入方式,境内外上市等诸多法律问题进行处理,确保企业操作合法有效,投融资顺利高效。
首先,《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针对不同产业领域的再投资行为,适用不同的审批规则。其中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的,是属于鼓励类领域的再投资。 其次,依据本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的股权,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的,被投资公司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本规定第7条所列的材料,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由此可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鼓励类领域(或允许类领域)的再投资行为,可以直接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或变更公司登记。即外商企业(以外资公司身份)的再投资按照国内企业投资流程操作,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即可。
1、公司法出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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