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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试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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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要撤销缓刑,将该罪与新犯的罪数罪并罚。
缓刑到期后,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没有违反缓刑考验期监督管理规定的,缓刑到期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1、《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因此,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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