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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国,警告是一种法定的行政处罚方式。 2、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种类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
口头警告属于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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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警告的执行方式是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对被处罚人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责令其改正,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
1、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2、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3、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情节严重的还有双处罚,开党籍,开除职务。
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是属于申诫罚,或者说是精神罚、声誉罚,不过,警告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个人的声誉几乎没有任何的影响。尽管警告是行政处罚当中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了,但当事人如果不服从警告的话,行政机关下一步就有可能采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了。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其内容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违纪,应当予以及时改正,如仍进行或不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记过、记大过,即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过错予以记载,也是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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