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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申请流程和准备材料: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
大病医保申请流程及准备材料: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近期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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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请。每季度第一个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书面申请,提供疾病诊断书、医疗费收据、户籍簿、身份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和居民医疗保险补偿书原件,填写《株洲县医疗救助申请审查表》2、村(居)委员会审议。村(居)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报告的情况进行调查验证,通过审查组的审查,填写《株洲县医疗救助对象的审查意见表》,将上述资料提交给镇民政局审查3、县民政局审查。县民政局对镇民政办上交的资料进行复查审定。符合条件的,在季度末通过存折账号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返回乡镇,说明理由。
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患病属规定的46种病种范围需长期门诊治疗,且曾因该病种发生过住院治疗的(病情较重而未住院治疗者应由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可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注意: 1、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2、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4、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5、《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1)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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