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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款。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
《刑事诉讼法》题,《刑事诉讼法》没有提出孕妇的例外情况。只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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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缉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你朋友应该还需要被拘留一段时间,但是被拘留的这段时间最后是会被冲抵刑期的。孕妇不能被拘留。你会受到拘留处罚,只是因为你有身孕,不执行而已。《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般来说,不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怀孕的妇女判处拘役后,可以先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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