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合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4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2022-09-15
因土地整治、道路建设或者其他项目建设需要,对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并新建村民住宅,且需要使用农用地的,按照下列程序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用地位置、使用性质及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二)村(居)民委员会持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核定意见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用地审批手续;(三)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报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四)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对村民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