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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申请人的...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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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法》第三条
根据我国《》第八条,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的申请人数并没有限制,因此专利的申请无论几个人都可以,专利的发明人的署名也是这样的。
1、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 2、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者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有关文件送交专利局备案。 4.中国居民或者国民按照本办法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其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是中国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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