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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有一个女儿, 有结婚证, 有一个孩子, 再要去分手, 可以生三胎吗

2022-02-09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当事人的子女的户口是申报在当事人的户口本上(或者已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两者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该项都是不可行(属于第三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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