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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同样可以主张抵销。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主张抵销,并没...
不能主张抵销,但是可以主张抗辩。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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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依法判决支持你公司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是可以和对方当事人的等额债权(无论是否过诉讼时效)通知抵销的,该抵销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理论上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为自然债。由于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不能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已经履行的也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返还。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只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和实体权利(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因为起诉权仍然存在,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或诉讼时效期间是否确已届满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不自愿履行的,但双方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抵销权行使权利。 由此可见,如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一方可行使抵销权,且无须征得对方同意,更无须通过诉讼程序。只须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1、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错付货款,多付收方不当得利,少付付方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当得利等等。2、不当得利的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3、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4、债权诉讼时效的长短和起算: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约定还款日期之日算起2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从签署借条之日算起20年。5、根据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所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6、债权丧失了诉讼时效,只丧失了法律上胜诉的权利,债权的实体权力并不丧失。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收受。债权人如果有扣款途径,扣回债务人的借款是可以的。
法院应依法判决支持你公司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是可以和对方当事人的等额债权(无论是否过诉讼时效)通知抵销的,该抵销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理论上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为自然债。由于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不能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已经履行的也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返还。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只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和实体权利(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因为起诉权仍然存在,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或诉讼时效期间是否确已届满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不自愿履行的,但双方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抵销权行使权利。 由此可见,如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一方可行使抵销权,且无须征得对方同意,更无须通过诉讼程序。只须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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