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是不会无偿要你的房子的。你咨询的问题为家庭财产分割纠纷,如果你爷爷未死前能留下一份处理房产的遗嘱就好了。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至于该房...
1、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割。 2、如果该房屋属于爷爷奶奶共同财产的,还需把属于奶奶的财产分割之后,再进行继承。 3、爷爷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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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去世了,但是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奶奶当然有一半,不能被继承,其余的一半,由几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奶奶即使想把房子给孙子也只能处理她自己的拿一份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所得的财产,虽然已经是绝大部分份额,但还有一部分是其他子女的,所以,孙子在法律上无法全部获得整个房子,除非其他的几个女儿同意放弃继承或者补足差价。
1.可以到原开具死亡证明的单位查底档后再补开; 2.如果没有过死亡证明,可以用户籍注销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代替。 3.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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