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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结束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二、鉴定人应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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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流程流程: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程序一般先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书,详细填写表格,其中一般要求企业盖章,同意伤员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力鉴定结论出台之日起一年后,工作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向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力鉴定。被认定人或其近亲申请的,被认定人应当满足最短工作医疗期,病情相对稳定的使用者单独申请的,被认定人应当满足最长工作医疗期,病情相对稳定。
工伤鉴定的流程是: 1、提出工伤认定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社保部门受理申请; 3、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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