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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下 一是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
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法律问题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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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那么重大资产重组等于50%,问题规定是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交易资产总额/总资产大于等于50%)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交易资产之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交易资产净额/净资产大于等于50%且大于5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审核以及其他无需证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监管中,重大资产重组新规公布实施对标的资产是否依规取得相应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进行关注,督促相关方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标准和要求未发生变化。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加强并购重组监管,严厉查处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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