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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经济诈骗减刑的条件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经济诈骗罪的罪名有许多,因此其立案金额会根据不同的罪名而改变。如果只是普通的诈骗罪,那么诈骗公私财产在3000元以上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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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 虽然说理论上,任何人发现犯罪行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机关(不限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对于报案这些司法机关都应该接受,确实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该移送相应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但是,实践中如果没找到应该报案的地方,人家未必真受理,所以选择正确的公安机关报案才利于问题的解决。 同时,经济诈骗案件属于经济犯罪侦查局管理范围,所以,应该向当地经侦局报案处理。
对于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期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诈骗最是5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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