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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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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二)可以要求退还房屋中介费的情形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和专业人士,有两大主要义务,一是提供相应的交易信息,二是谨慎的审核义务。而提供交易信息时,应当是提供与实际完全一致的信息,而不能为促成交易之目的故意隐瞒甚至欺诈,如果这样,中介被要求承担责任是必然的。当然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根据案件不同予以判断,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二)可以要求退还房屋中介费的情形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和专业人士,有两大主要义务,一是提供相应的交易信息,二是谨慎的审核义务。而提供交易信息时,应当是提供与实际完全一致的信息,而不能为促成交易之目的故意隐瞒甚至欺诈,如果这样,中介被要求承担责任是必然的。当然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根据案件不同予以判断,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1、按一般的逻辑,房屋中介的利润应来源于信息服务费用、成交佣金和卖客户资料。但在房屋租赁市场,房屋中介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差价、佣金、所谓的罚金,以及无理扣下的各种费用。 2、以某被中介从房东手中截下的一居室案例为例,假定在租期一年、家电齐全且基本全新的情况下,房东租给中介的价格约为2800元左右,而且中介公司一般收取房东一个月的房租作为空置费(实际上在租房旺季,空置期最多一个月),即2800元;中介以3200元的价格出租给租户,又收取租户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收入3200元,这样一来,在收房和租房的环节,中介的理想收入便是()*=10800元。 3、除了收取正当的佣金以及暗地里吃差价以外,一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通常在租赁合同中玩文字游戏,待签订合同之外,再对其中的细节自行解释。最通常的手段是在关于“租客承担水、电、煤气、卫生等费用”一栏中做手脚。一般说来,这样的合同里“煤气”通常被隐蔽地写成“煤、气”,一个不引人注意的顿号就意味着千余元的取暖费。租客们通常理解的“煤、气”就是天然气,但实际上一个顿号的差距,中介公司通常的解释便是“煤、气”指的是煤气和取暖费(暖气),要求租户另行缴纳取暖费(市相关部门统一供暖的收费标准为30元/平方米);而其中的“公共卫生费”则可能暗含物业费、卫生费和电梯费等等。这样,对于已经交了押金和一个季度房款的租客来讲,只能自认倒霉。利用这些漏洞,中介便可再多获得数千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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