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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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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前会有一段时间的分居,分居期间双方处于协商离婚阶段,生活已经完全分开,但是会有一些民事行为,比如借钱,因为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的债务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关于是否是共同债务,不是以是否分居为判断依据,而是取决于以下三点:一是双方是否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二、是否用于家庭日常需求;三、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夫妻分居后没有共同生活,如果满足上述其他情况,仍可能构成共同债务。因此,是否分居不是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而是回归债务本身看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尺是: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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