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友意外伤害工友,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

2024-11-21
当工友在执行本职工作期间不慎意外伤害到其他同事时,责任的承揽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若该事故符合法定意义上的工伤范畴,例如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岗位职责而遭受的身体损害,并且贵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强制性的工伤保险,那么赔偿款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贵司依照相关规定共同承担。反之,若贵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强制性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责任将主要由贵司独自承担。 另外,若用人单位因为违规操作而引发了事故,贵司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